gongkong视频传播业务通过广电总局审批
发布时间: 2011-03-08 12:00:00
近日,gongkong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已经批复, AVSP证号0111605.至此gongkong成为首家广电总局准许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自动化行业媒体。这是继去年取得“视频节目制作许可证”后,gongkong视频业务再一次获得国家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审查许可。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获得该证书的网站将具有从事互联网视频播放的资格。根据广电总局和工信部相关规定,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如擅自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将责成其立即停止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gongkong作为自动化业最大媒体企业,在务实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为业内提供全面、高效的营销服务,此次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将会为gongkong营销业务驶入蓝海插上一双新的桨橹!gongkong,将会继续领先竞争对手,为网友提供全面、精彩的视频服务和更加安全的视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