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建设一批新化学工业园区
2006/10/31 10:43:00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及《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在原有的化工园区继续扩建的同时,在临海、临江或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一些国家级或省级化学工业园区。
充分利用已有的大型化工基地,以此为基础,按照化工生态园的要求拾遗补缺,从充分利用资源、治理环境污染的角度出发,进行新的规划和设计,可以使原有设备、公用基础设施等都能得到很好的利用,提高效率。
对于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型炼油厂、化肥厂、碱厂、农药厂等必须进行清理整顿,按照生态、经济、环境效益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停;对地理位置优越,又有自己的技术,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以重新规划,促其发展。
注重发挥比较优势,避免一哄而起,无序发展。应从区域、全国乃至世界的高度认识建设化工生态园的意义和作用,注意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比如煤炭资源丰富的地方可以发展煤化工,石油资源丰富的地方可以发展石油化工,粮食资源丰富的地方可以发展粮食化工,形成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打破行业地区的界限,积极开展部门和地区间的合作。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石油和化学工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开辟多种多样的资金来源渠道十分必要。化工生态园区的建设,所需资金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如果是成熟的项目,可以通过上市融资,如发行股票、债券等;如果是高新技术项目,可以通过风险投资来募集资金。
(摘自:中国化工网)
(摘自:中国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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