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塑料产品出口退税由13%降至11%
2007/4/13 9:04:00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4月11日表示,我国正在根据目前进出口状况,对包括钢材在内的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调低作出研究。
自2006年9月15日起,我国调整了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陶瓷、部分成品革、水泥、玻璃的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或11%;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最低降至5%;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此外,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
(摘自:中国化工网)
(摘自:中国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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