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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牛奶制品遭“标签门” 旧包装只能用到10月底

烟台牛奶制品遭“标签门” 旧包装只能用到10月底

2008/1/22 10:12:00
自2008年元旦开始,生产加工液态奶的企业要执行新的标签规定。烟台市现有18家液态奶生产厂家,都面临着印制新标签的问题。   目前,液态奶大致分为三种:一是保质期较短的袋装奶,也叫巴氏杀菌乳;二是保质期较长的盒装或袋装奶,因采用瞬时高温灭菌,也叫灭菌乳;三是酸牛乳。其中,用奶粉作原料生产液态奶的,要标注“复原乳”或“含XX%复原乳”,并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原料比例。   市质监局表示,如果我市液态奶生产加工企业的旧包装存有库存,可向当地县级质监部门请示延长使用期,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使用。旧包装的使用截止期为2008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于:包装博览
  (摘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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