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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下旬起哈尔滨征集地铁形象标识

八月下旬起哈尔滨征集地铁形象标识

2008/8/29 9:20:16
为展现哈尔滨历史文化特色和迈向国际化大都市的时代风采,努力提升城市地铁品牌效应,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智慧与力量,自2008年8月22日起,哈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向全社会征集哈尔滨地铁形象标识。

  据了解,地铁形象标识是有力体现一座城市政治理念、经济实力、特色文化等的元素符号,现已成为城市交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能给人最直观和便于记忆的深刻印象。开展标识征集活动,对扩大哈尔滨地铁建设的社会影响力,打造地铁经济,提升地铁文化品味等起着重要作用。目前,国内其它已建或正建地铁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沈阳、成都等拥有地铁的城市都有自己的地铁形象标识,同时,将其作为地铁宣传的重要部分出现在地铁车辆、车站以及与地铁相关的场合。哈尔滨地铁标识也将伴随着地铁交通业态、商业业态、文化业态的聚集效应,成为城市品牌重要组成部分。

  据哈市地铁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地铁工程是哈尔滨市迄今为止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与数百万市民的出行密切相关。举办地铁形象标识征集活动,不仅将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地铁建设,而且还将有利于振奋哈尔滨城市精神,让哈尔滨地铁搭载哈尔滨的希望和未来。此次征集活动,是以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哈尔滨地铁城市文化特色为主题,突出体现地铁交通行业特点,充分展示哈尔滨拼搏进取、和谐发展,向国际化大都市迈进的时代风采。

  据悉,此次征集活动自2008年8月22日起至2009年1月30日止。将聘请国家和省市美术、装潢、广告、学术、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在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公布参与标识设计方案,由读者进行投票,最后,举办单位将根据评委意见、读者投票情况评选出优胜奖,并对中标者和参与者给予不同奖励,所有参赛作品都将装订成册,存入哈尔滨地铁建设档案。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所有应征作品只用编号,不注明设计者的资料。

  另外,确定的设计方案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知识产权,设计者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一经投稿,则视为作者同意征集人拥有对设计方案的所有权。本次征集活动一切有关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信息来源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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