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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解决老旧住宅安全隐患

北京将解决老旧住宅安全隐患

2008/10/20 8:58:40

652台超龄电梯存隐患 市政府出台整治方案

  北京市副市长陆昊在“北京市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动员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我市老旧居民住宅电梯的安全隐患问题力争在一年内基本解决。

  “酝酿已久、态度坚决、明确责任、务求必胜”是这次市政府为解决老旧电梯隐患问题喊出的口号。陆昊副市长特别提到,在解决过程中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此前,晨报曾经多次报道过部分居民楼电梯故障频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在此,本报特向您征集居民楼里的隐患电梯,我们将陆续追踪报道。同时,北京市质监局也公布了12365监督举报电话。

  市质监局调查

  超过15年的电梯在运行中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光靠日常维护是无法解决的,必须更新或改造。”调查显示,虽然近年我市已陆续改造了4000余台老旧电梯,但到去年调查时仍有805台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

  截至目前,805台老旧电梯中已经更新2台,完成改造的有147台,因为房地产开发拆除了4台,“但还有652台,分布在城八区。其中,东城3台,西城45台,崇文1台,宣武27台,朝阳311台,海淀115台,丰台136台,石景山14台。”目前,这652台老旧电梯的名单已经发给了各区政府,尚没有对外公布。

  谁掏钱?谁的产权谁来管

  这652台老旧电梯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投入使用的,产权有的已发生了变化,“有的楼一栋楼房几十户产权,有的产权单位已经倒闭、破产,有的经济效益差,拿不出钱来整改电梯。”

  对此,市政府提出了解决意见,老旧电梯的产权人是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对于房改房,由出售公有住宅的单位负责。”还有一部分产权人与物业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有明确的合同约定,“这一部分按合同约定,可以由物业管理单位或使用人作为出资主体。”

  这笔钱从哪里出呢?更新或改造电梯所需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公共维修基金,二是公有住宅的售房款。“不能解决的,由原售房单位筹集资金解决,单位实在无力出资,上级主管单位掏钱。如果上级主管单位也没钱,由区县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出资。”

  何时改?一年消除隐患

  目前,市政府已作出要求,市级、区级直管公房和中央、国务院系统在京单位统管房要在半年内消除安全隐患,或更新,或改造;其他居民住宅老旧电梯的安全隐患问题,3个月内先拿出明确的操作方案,3个月后开始操作,力争在一年内基本消除。

  另外,每年都会有一批电梯步入年限超过15年的行列。对此,市政府要求市建委出台长效机制,比如在第一轮售房中留出足够的基金来维修、更新、改造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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