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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造纸两采购收百万回扣被判刑

广州造纸两采购收百万回扣被判刑

2008/12/17 9:04:14
      广州造纸厂两名年过半百的采购人员十年间陆续收回扣百万余元。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惠民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决被告人肖海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8月至2003年6月间,陈惠民担任广州市造纸有限公司(前身广州造纸厂)采购员。在负责造纸厂的原料采购期间,他先后向江门市某化肥厂等企业收回扣超过50万元。同时,担任造纸厂采购业务的总监肖海,也通过陈惠民的手,收了50余万元的回扣。

  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陈惠民、肖海通过购买原材料向供应商收取回扣,且数额巨大,但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遂酌情从轻作出以上判决,并各扣押两人个人财产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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