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备电梯出事单位负责人也要受罚
2009/2/17 9:44:22
摩天轮等游乐场的大型设备、日常乘坐的电梯等,都属于特种设备。这些设备一旦出事,后果都很严重。记者昨日从南京市质监局获悉,《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次的修改,首次提出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将跟着受罚。
条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30%;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40%;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60%;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等等,属于一般事故。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就属于较大事故了。如果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等等情况,属于重大事故。如果依照条款来看,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两次一般事故,再发生一次较大事故,那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的全部收入就将全部罚光,此外,还可能面临处分或刑事责任的追究。

提交
查看更多评论
其他资讯
中国联通首个量子通信产品“量子密信”亮相!
国家重大装备企业齐聚高交会 中国科技第一展11月深圳举行
东土精彩亮相华南工博会,展现未来工业前沿技术
ATMS邀请函 | 以智驭新,协作创造汽车行业新质生产力
直播定档!见证西门子与中科摩通联手打造汽车电子智能制造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