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装备与技术》协办单位服务细则: 一、为了打造良好的轨道交通装备的技术交流平台,更好地为读者和社会服务,把《轨道交通装备与技术》办成有特色、有水平、影响更大的刊物,拟邀请若干轨道交通行业单位加入协办单位; 二、协办单位资格: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实力和良好信誉,并愿意履行本细则相应权利和义务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成为协办单位。 协办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在《轨道交通装备与技术》版权页显著位置刊登协办单位名称,并获得编辑部颁发的协办荣誉证书; 2、可优先在《轨道交通装备与技术》和“轨道交通装备网(www.gdjtzb.com)”上介绍协办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有关研究成果;优先发表协办单位推荐的符合本刊办刊宗旨的学术论文; 3、协办单位将免费获得每期《轨道交通装备与技术》杂志5本(双月刊),每年免费为协办单位在《轨道交通装备与技术》上刊登4版彩色广告; 4、可免费为协办单位在“轨道交通装备网(www.gdjtzb.com)”上刊登LOGO广告、产品广告以及商业软文; 5、特别协办单位可以推荐一位技术能手或者专家、领军人物免费获得一次轨道交通装备网专访机会,受访者同时可以上一次《轨道交通装备与技术》杂志封面; 6、可优先参加主办者不定期组织的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参与的学术研讨、信息交流及其他社会活动,加强教育科研界、投资界及商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 7、优先获得行业信息,及时获得主办者的有关咨询服务;并可通过自己的渠道将协办单位的相关宣传资料发至特定群体; 8、特别协办单位可推荐一名负责人作为杂志的编委,经编辑部审核后,发放编委证书。 四、协办单位应尽以下义务: 1、协办单位应遵守本细则,维护自身的良好信誉,协助主办者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2、组织推荐本单位的技术论文和行业信息。 3、按约定缴纳协办单位费用,协办单位全年缴纳人民币叁万元,特别协办单位缴纳人民币陆万元。 五、附则: 1、本细则未涉及的条款,将另行补充。 联系电话:0519-883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