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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构建电梯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国务院政策】构建电梯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2018/2/26 11:31:22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专家表示,《意见》将着力解决当前电梯质量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构建市场约束、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电梯已经成为日常出行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工具,据估计,我国电梯每天运载乘客超过15亿人次。此外,我国还是电梯生产和使用大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量均为世界第一。据初步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电梯总量为561万台,比2016年增长68万台,电梯总量约占全世界的三分之一;2017年我国电梯生产量约为78万台,约为全世界电梯产量的四分之三。

2003年以来,我国电梯数量年均增长20%,万台电梯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近年来,根据事故统计所反映的情况,质检部门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攻坚战和回头看等专项行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专家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体现五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意见》对房屋建设单位提出了电梯选型和配置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了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对电梯使用与管理的责任,以及制造单位、维保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

二是畅通资金渠道。《意见》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实施政策和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的机制,以及督促落实“三无电梯”整改资金,有效解决电梯隐患治理资金筹措难的问题。

三是提升质量水平。《意见》提出打造适应我国国情的更严格的标准规范体系,提高电梯本体安全和配置标准要求;加强既有住宅电梯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支持电梯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电梯企业“走出去”,开展电梯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活动。

四是推进改革创新。《意见》激发安全责任主体的内生动力,构建电梯质量安全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根据风险水平和安全管理状况科学调整电梯检验内容和周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监督管理方面,创新管理模式,推进按需维保,引入“保险+服务”,更好地发挥市场激励约束作用。通过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应急处置平台建设。

五是推动“多元共治”。《意见》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维保使用单位、社会等方面提出了各方职责,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电梯共治新格局,特别是明确了地方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质检总局将按照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任务分工落实,组织制定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目标、完成时限等;结合2018年“质量提升行动年”,组织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以法规标准为引领,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科技攻关等手段,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和市场化机制作用,有效调动企业、技术机构、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等相关方的主动性、自觉性,推动电梯制造质量、安装质量、维保质量、运行水平等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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